近日,攀枝花(微博)市盐边县公安局狠出重拳,对劳动保障部门移送的两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的3名建筑老板依法刑事拘留,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。截至2月19日,拖欠的43万余元工资已发放给120余名农民工,剩下的25万元将在3个月内支付结清。
2011年7月,滕某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,承包了红格镇亚热作物示范繁殖场职工安置房1标段工程1、2、3、4号楼的承建工作,该工程于2012年7月完工,期间,滕某先后拖欠余某等90多名农民工工资88万余元。
被欠薪农民工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,经调查属实,盐边县人社局对其进行了多次催交,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,要求其及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。但直至今年1月31日,滕某只支付了52万元钱,剩余36万余元仍未付清,造成恶劣影响。
1月23日,盐边县人社局将该起劳动报酬纠纷案移交盐边县公安局,考虑该案涉案人数多、资金大,遂指定由刑侦大队负责办理。经审查,2月1日立案。2月2日,滕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侦大队刑事拘留。
2月19日,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将所欠农民工工资36万余元全部付清。刑侦大队遂对滕某变更强制措施,取保候审。
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,盐边县红格镇昔格达村新农村建设工地的施工单位,即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严某,和分包商黄某,恶意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4个月,共计32万元人民币。
32名农民工多次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。随后,该局多次联系和催促严某,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,要求其尽快将拖欠的工资付清,但严某拒不执行,限期改正期满后,严某仍以各种理由未履行支付义务。
1月30日,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交盐边县公安局,该局随后指定红格派出所立案侦查。2月1日,严某、黄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。
2月6日,为尽快筹集现金来支付给农民工,警方对严某变更强制措施,取保候审。截至2月19日,严某已付给农民工工资7万余元,剩下25万元承诺3个月内付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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